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淮安市民宗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就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目标任务
委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方式,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主动公示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名称、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人员资格、联系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依据。主动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公示委托执法的依据、委托执法的事项和权限、委托执法的期限、委托机关等信息。
(三)执法权限。主动公示本单位的具体行政执法权。
(四)执法程序。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和执法方式,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要求,完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具体程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并主动予以公示。
(五)监督举报方式。主动公示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等信息。
四、公示方式
以淮安市民宗局门户网站公开统一平台公示为原则、其他公示方式为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纳入委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
(二)强化业务培训学习。加强对本系统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公示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因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修改或废止,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职能调整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正相关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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