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29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宗教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宗教院校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加强和改进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宗教院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宗教团体支持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探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我省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形势的发展,我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宗教院校领导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着模糊认识,个别师生思想上有抵触情绪;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没有确立,教学内容不够规范;教育的形式单一,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够规范和健全;少数院校对学生的成长缺乏关心和爱护等等,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
        加强和改进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于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教职人才,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共同做好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不断提高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体系
        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阵地”,采取集中授课的方法,学习政治理论,讲授先进文化,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个方面落实。课堂教育时间按照不少于全部课程10%的比例安排。入校新生应适当增加教育时间。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夯实思想道德基础。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敬老爱幼、扶危济困、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等良好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培养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把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宗教院校师生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
        三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了解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过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学制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院校在二年级开设这门课程,开课时间为一学年,72个学时;学制不足三年的宗教院校可适当减少学时,但不得少于一学期。
        四是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了解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党和国家举办的重大活动,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的最新发展,我国对外政策和对世界重大事件的原则立场,培养正确的形势观和政策观。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列为各年级学生每学期必修课程,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个学时进行安排。
        五是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学习国家的宪法、法律,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师生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宗教政策法规要列为三年级和即将毕业班级的必修课,按每学期16周,每周安排2学时。
        六是开展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教育。各宗教院校要结合自己宗教特色,挖掘宗教教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容,可适当增加“宗教对话与宗教和谐”、“三自爱国与神学思想建设”、“国法与教规”等内容的教育。
        三、积极拓展和创新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
        开辟网络教育“新阵地”,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方式。重视网络建设,开展网上学习、名师访谈,拓展教育空间,增强思想教育影响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注重舆论引导,组织观看优秀影视节目,开展读报评报、新闻点评和影视评价活动。
        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养成良好行为规范。结合传统节庆日、开学、毕业仪式等庆典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有宗教特色的教育活动。坚持落实好每周、主要节日、重要庆典上的唱国歌、升国旗活动,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结合道风建设,注重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养成,有条件的宗教院校应当组织入校新生进行5至7天的军训。
        开展先进评比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年终总结和重要工作,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优秀职工、优秀道风、优秀征文等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扬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培养良好的校园风气。打造体现宗教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通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配合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加强宗教院校校刊、出版物和各类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的审核管理。
        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巩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组织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宗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纪念场馆、宗教界社会实践基地,不断丰富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
        思想政治教育,要抓细抓实,要从“一人一事”入手。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要利用调研、检查等各种时机,通过座谈会、谈心、交友,摸清学生思想状况,掌握学生的心理需求。要根据学生的思想变化,随时随地开展一事一议、平等交流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大力加强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发挥属地民宗局和院校联络员的检查指导职责。负有托管职责的民宗局要联合宗教团体、宗教院校组成思想政治教育联席工作组,负责研究和指导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宗教院校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院校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和督促院校落实教育。
        发挥院校领导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宗教院校领导要加强对院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的学习领悟,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形式。掌握开展思想调查、计划安排教育、做思想工作和心理教育疏导的基本方法,提高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能力。
        发挥思想政治课教师主力军作用。各宗教院校要充分调动思想政治教师的积极性,为他们授课辅导、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课程青年教师的培养,努力选拔培养一批热爱和钻研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心强,具备较高政治理论素养、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授课艺术和心理疏导能力的师资人才。
        发挥全体教师的育人作用。宗教院校全体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切实加强教材管理,不传播、散布错误的观点和言论。
        五、努力推进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宗教院校每学年要召开一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审核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研究部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要有完整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组织现场办公。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每年至少到各宗教院校现场办公一次,听取院校意见和建议,解决院校建设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矛盾。
        把握关键环节。宗教院校组织思想政治教育,要按照专业课程教学要求,紧紧抓住计划制定,教学准备,课堂辅导,学习讨论,总结讲评等重要环节,规范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制度。宗教院校要建立思想调查分析制度,教育准备会议制度,日常教育制度等,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要求。按照分析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提出教学目标、确定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要求、组织实施教学、解决突出问题、考评教学效果等步骤全过程进行规范。
        开展检查考评。省宗教局、属地民宗局、宗教团体每年要对宗教院校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考评。主要检查考评: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人员、内容、制度落实情况;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掌握情况;院校领导指导工作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对促进院校规范化建设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效果;学生的精神面貌、院校的校风建设、校园的安全稳定等情况。
        加强服务保障。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个系统工程,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把改善办学条件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工作相结合,纳入院校建设整体规划,保证教育有场所、学习有资料、教学有设备、活动有经费。完善电视、网络教学设施,建好用好网络,逐步实现终端到宿舍。(来源: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